通知公告

青岛工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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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2026年5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要求各单位积极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恪守科研诚信 弘扬学术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

三、活动目的

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最新要求,强化高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规范科研行为、防范学术不端,营造求真务实、严谨自律、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推动高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加强科研诚信专题宣传

结合中国科研诚信网的相关报道,文件解读和案件通报等内容,认真做好科研诚信相关知识和有关要求的宣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将科研诚信教育和学术规范作为学校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引导师生合法、合规、合理、真实地开展科学研究。

2.组织全员科研诚信教育学习

各单位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通过专题讲座、入职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聚焦科研工作全流程风险点,解读科研诚信相关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各类相关活动。组织师生自学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出台的科研诚信、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相关文件,切实加强自身学风建设。

3.召开科研管理及科研诚信宣讲研讨会

各单位组织召开科研管理及科研诚信宣讲会,解读学校科研政策,进一步强调学术规范有关要求,与广大科研工作者就学术活动的实践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切实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

4.组织签订《XX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凝聚坚守科研诚信的共识。各单位组织教师统一签订《XX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5.组织科研人员开展自查

对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中五类主体违规情形的规定,对近年来学校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立项及结题的科研项目、使用的科研经费等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如有问题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向学校如实报告,并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严格落实次专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内容,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部署。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科研氛围。让教师切实地接受一场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

3.落实责任,注重沟通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按照学校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在工作中加强与科研人员及科研处的沟通。

4.认真总结,注重实效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2026年525日前,通过企业微信总结报告电子版)和XX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PDF扫描版交至科研处,纸质版请各学院做好存档

六、其他事项

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科研诚信与学术不端问题举报渠道,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举报联系人:魏庆云

联系电话:82285177

办公室:行政中心B007

举报邮箱keyancdhu@qitedu.cn



附件:

     1.鲁教科函〔2026〕1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2.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目录部分

     3.XX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研处    

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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