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第四批)申报公告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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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中国历史研究院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第四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本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贺信精神为根本遵循,对全国史学研究和教学科研机构中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持续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能够产出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史学成果的优秀青年史学人才予以项目资助,力求造就一批符合新时代中国史学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学养扎实的青年史学工作者,为建设新时代中国史学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2.具备较强的历史学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基础扎实,已在历史学相关领域崭露头角、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研方面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科研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应在4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申报当年1月1日;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或其他相应职务;

5.对于从事历史学领域绝学、濒危学科及新兴学科的优秀青年学者申报时给予一定倾斜,职称条件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申报书)。

2成果清单及相应证明材料(须注明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发表或出版时间等情况;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版著作版权页、刊发期刊封面及目录等)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成果清单及相应证明材料)。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申报书)。

2成果清单及相应证明材料(须注明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发表或出版时间等情况;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版著作版权页、刊发期刊封面及目录等)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成果清单及相应证明材料)。

、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331日以部门为单位企业微信发给魏庆云,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六、其它

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魏庆云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第四批)申报公告

2.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立项申请书

3.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申请人信息表

4.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

5.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细则(修订版)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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