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公示后,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注册并网上填报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重点/一般+姓名+申请书)。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重点/一般+姓名+活页)。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重点/一般+姓名。
(3)《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重点/一般+姓名+申请书)。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重点/一般+姓名+活页)。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重点/一般+姓名。
(3)《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5月14日以部门为单位企业微信发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2.申报要求
(1)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
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
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3)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
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就业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
4.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
5.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6.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