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孔子研究院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孔子研究院儒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孔子研究院儒学研究专项”申请书》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题目)。
(2)《课题论证活页》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活页+题目)。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姓名+题目
(3)《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申报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孔子研究院儒学研究专项”申请书》纸质版(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9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题目)。
(2)《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八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活页+题目)。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姓名+题目
(3)《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申报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9月17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2.申报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人同批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
有在研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不能作为课题申报人,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项课题申报。
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与2项课题申报。
4.申报人须按照所列选题申报。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申报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申报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5.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自正式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6.结项要求
(1)重点课题结项成果形式,须出版学术著作1部(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作者,并纳入“尼山文库”出版,酌情予以出版经费资助;同时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中央报刊、CSSCI学术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1篇。
(2)一般课题结项成果形式为学术著作、理论文章、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
以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作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不少于15万字;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有课题负责人署名的理论文章1篇;
在CSSCI期刊发表有课题负责人署名的学术论文1篇;
提交不少于1篇研究报告并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且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3)所有阶段性和最终成果都必须与课题直接相关,且须标明“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孔子研究院儒学研究专项’”字样。课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孔子研究院和课题负责人共同所有,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孔子研究院对立项课题成果有优先使用权。
7.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8.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孔子研究院儒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孔子研究院儒学研究专项”选题
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孔子研究院儒学研究专项”申请书
4.课题论证活页
5.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