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命名格式:青岛工学院申报人)。
(2)《申报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申报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A4纸双面印刷,一式2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青岛工学院申报人)。
(2)《申报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申报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6月8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社科类学院应至少提交5份申报材料,自然科学不做要求。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各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推荐后致科研处。
2.202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专项3种类型。
3. 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职称序列须与申报课题相关;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承担省市社科规划项目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过程中无不良信誉记录。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 周岁(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
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现就202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在研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符合终止或撤项条件且时间不满3年的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申报。统筹市社科规划项目与新型智库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批次只能申报1项市社科规划项目(或新型智库项目),同时作为市社科规划项目组(或新型智库项目组)成员参与不超过1项。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加的最多可以参与2项课题。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周期内可同时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市社科规划项目,同一内容情况下,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已批准立项,市社科规划项目不再予以立项。
4.经费支持
市社科规划项目均实行后期资助,延期结项的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论文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4万元。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被《智库成果专刊》采用后,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5.完成时间
论文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1至2年。
著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至3年。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即可提报,最长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均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立项时间起算)。
6.结项要求
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
著作类研究成果,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应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作者,在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须提交正文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完整稿、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精简稿,以及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审核研究成果,对达到质量要求的,编发《智库成果专刊》,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须被《智库成果专刊》刊发。
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刊发时,应注明“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及项目批准号。
获准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变更重要事项,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及时向市委宣传部理论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1.关于做好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3.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4.申报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情况统计表
科研处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