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青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青岛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书》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4份,其中两份作匿名处理,所有能透露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信息的内容(含前期研究成果部分)需空白或合理处理,“年龄”“职务/职称”“学历”“研究专长”信息必须填写)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7月10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评审完成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每项课题的负责人仅限一名,承担信誉保证,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定每人可主持申报一项、参与一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参与人和执笔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课题负责人应于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课题的初步研究成果,提交青岛市经普办进行初审,通过初步审查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于2025年2月15日前将研究成果(不少于2万字)、成果摘要(不超过4000字)、查重报告等电子版报青岛市经普办。
2025年2月28日前,青岛市经普办邀请相关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查重率低于5%且鉴定合格的课题准予结项。
3.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4.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5.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关于申报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的通知
2.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题目
3.青岛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
4.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书
5.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五经普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