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校内评审所需材料
(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青岛工学院+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2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青岛工学院+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12月24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审核盖章完成后提交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要求
1.课题申报人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人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
2.结项要求
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课题一般不允许延期。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经验案例等。发表理论文章时注明“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成果”。
结项时,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重点项目还需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10000字左右)。一般课题结项时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还需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6000字左右)或1份经验案例(3000字左右)。报告和案例材料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
3.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4.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5.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指南
3.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
4.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