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 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人 在 “ 青 岛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门 户 网 站 ”http://222.135.190.242:8081/portal/#/(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 浏览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没有账号的,按个人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联系科研处进行账号绑定审核。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 IE 浏览器)在线填报申报书,导出电子版材料(先不提交),后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需从系统导出)(命名格式:青年/原创探索+姓名+申报书)。
(2)《汇总表》(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青年/原创探索+姓名+申报书)。
(2)《汇总表》(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1月8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通过企业微信发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山东省科技厅、青岛市科技局等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资助情况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出生日期、学位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原创探索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不得重复申请已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有在研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1.获得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1.青科资字〔2024〕4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的通知
2.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