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概况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

    一、负责规划科研工作。拟定全校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制定、实施有关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做好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 工作;负责科研经费的预算、分配和管理,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组织与校外单位的科技协作和横向联合工作;负责学校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审 查、签订、履行监督、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科研成果管理。组织申报各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发动全校师生申报专利并进行管理;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转化、对外宣传与推广工作。

    五、负责科研机构管理。负责校内科研机构的设置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科研平台管理。负责各级科研平台的组织申报和管理。

    七、负责学术交流工作。推进全校科研工作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校外专家来我进行学术交流;管理我校教师加入学术型社会团体及参加的相关学术活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的管理。

    八、负责科研考核工作。对二级学院及全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工作进行考核。

    九、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校科学技术协会、学校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大学生校外竞赛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大学生校外竞赛的项目审批、经费管理和获奖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科研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处

    一、调研、编制、修订及评估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组织协调各单位编制、修订发展规划,对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为学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参与学校重大改革、决策的研究和论证,为学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对策建议。  

    三、统筹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制度设计,对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进行监督与评估。

    四、建立健全学校“发展规划工作委员会”专家顾问制度,联系校内外专家开展咨询、组织论证、实施评估,发挥学校建设 发展的智库作用。

    五、跟踪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研究国家、省高教政策,调研相关高校办学经验,为学校事业规划、改革发展提供参考和咨询。  

    六、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信息的综合统计和对外发布。

    七、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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