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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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要求

)奖项设置

本次评审设立教学成果奖和科研成果奖两大类,每类奖项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主要类型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服务等;科研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会员学校个人或集体在科学研究和科研应用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及重要行业企业委托的项目结题成果,在重要领域取得的技术发明专利成果,集体或个人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效,在重大、重点工程应用中解决难题的方案和成效,以及在核心期刊发表的重要论文、权威出版社出版的重要著作等。

(二)成果时限要求

1.教学成果需得到实践检验(2025年前正式实施);

2.科研成果需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成果。

二、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申报表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评审表)。

2)成果主件电子版。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专利证书等。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著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正文节选等;专利证书扫描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成果形式+成果名称)。

3)证明材料。如结题证书、采纳证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权威媒体报道等(不超过5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证明材料)。

4)申报汇总表,请将科研成果奖与教学成果奖分开汇总。(命名格式:学院+科研/教学+汇总表)。

请将科研与教学成果奖的评奖材料分别到两个文件夹内。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评审表)。

2)成果主件。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专利证书等。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著作需提供原件1份或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正文节选等;专利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成果形式+成果名称)。

3)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如结题证书、采纳证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权威媒体报道等(不超过5件)及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证明材料)。

4)申报汇总表,请将科研成果奖与教学成果奖分开汇总。(命名格式:学院+科研/教学+汇总表)。

、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117日以部门为单位企业微信发给魏庆云,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五、其它

1.我校限报5项,其中科研成果不超过2项。

2.所有材料由科研处汇总,科研成果奖由科研处组织评审,教学成果奖由教务处组织评审。

3.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魏庆云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4.会员学校《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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