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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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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纸质版(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8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613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评审完成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指导和研究职责。申报专项课题者,同年度不能申报红研中心其他课题。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红研中心课题在研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专项课题类别为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由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红研中心办公室共同管理。

3.专项课题题目文字表述可适当微调,但不能颠覆性修改。

4.成果形式: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理论著作及研究报告。

5.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底(以理论著作结项的,结项时间可延长至2027年6月底)。

6.结项要求:以红研中心课题或特约研究员身份署名,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所有结项成果名称都必须与课题选题直接相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以理论文章结项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字数2000以上);以学术论文结项的,在全国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以理论著作结项的,字数15万字以上,并正式出版(在显著位置标注课题名称、批准号);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需获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2篇且课题负责人排名前一。

7.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8.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9.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2.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3.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4.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24年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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