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中华诗歌研究院(省重点中华文化研究院)2025年度研究项目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5-07-23
  • 点击量:

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中华诗歌研究院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中华诗歌研究院2025年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2025年中华诗歌研究院课题申报书》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题目

2)《2025年活页》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活页+题目)。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申请人+题目

3)《中华诗歌研究院2025年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申报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2025年中华诗歌研究院课题申报书》纸质版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4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题目

2)《2025年活页》纸质版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活页+题目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申请人+题目

3)《中华诗歌研究院2025年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申报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81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2.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行政级别

申请一般项目与自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含)学位

3.自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3年内完成,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1年内完成。

4.结项形式:重点课题成果可以专著、论文、数据库等形式结项,以论文形式结项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一般课题成果要求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C刊、北核或AMI核心)发表论文1篇或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自筹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5.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6.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1.中华诗歌研究院(省重点中华文化研究院)2025年度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2. 中华诗歌研究院2025年度研究课题指南

3. 2025年中华诗歌研究院课题申报书

4. 2025年活页

5. 中华诗歌研究院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723



地址:青岛市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  电话:8228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