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做好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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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青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书(实名)》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书(匿名)》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课题名称)

3)《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书(实名)》纸质版(A4打印双面、一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书(匿名)》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课题名称)

3)《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1119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评审完成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要求

1.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学院或部门限报2份,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2.申报人应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初次申报的,课题组中须有一名以上研究经验丰富、直接参与课题研究的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参与其他课题合计不超过两项。

课题组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

已获得市级(含)以上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已获立2025年度“双百调研工程”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已申报过的2025年“双百调研工程”年度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8000字为宜,具体参照立项通知要求,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不得少于总篇幅的三分之一。

4.完成时间。根据课题难易程度完成时限要求不同,立项阶段约定结项时间,课题组需在申报书中提报课题完成时间(立项后1个月、2个月或3个月),市双百办综合考量课题完成难度及课题组意愿后确定,具体以立项通知书为准。

5.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6.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关于做好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书(实名)

3.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书(匿名)

4.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课题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用户使用流程说明

5.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推荐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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