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公示后,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注册并网上填报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申请书)。
(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活页)。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姓名+题目。
(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申请书)。
(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活页)。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姓名+题目。
(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6月8日以部门为单位企业微信发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2.选题指南
申报学生发展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3.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
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
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3)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
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提交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
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大、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4.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指南
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
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
5.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6.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