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发布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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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7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92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评审完成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

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申请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

3.课题组原则上由不少于三人、不超过六人(主持人除外)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

  4.专项任务课题的申请者须自筹3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

5.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或其他。

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须正式出版;

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论文,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须发表3篇以上,其他课题须发表2篇以上;

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采用证明。

6.课题立项后,课题主持人应在6个月内向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提交5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研究过程中,各课题组以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形式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

7.课题提交结项成果同时提交成果综述。

8.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9.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10.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关于发布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

2.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

3.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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