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题目)。
(2)《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论证活页》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活页+题目)。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姓名
(3)《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申报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5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题目)。
(2)《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5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活页+题目)。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姓名
(3)《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申报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2月7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申报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 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3.成果管理
(1)课题负责人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课题的初步研究成果,提交省经普办进行初审,通过初步审查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2)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研究成果和成果摘要(不超过5000字)一式10份、查重报告1份报省经普办,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3)2025年10月15日前,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专家组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查重率低于5%且鉴定合格的课题准予结项,并按成果质量评为一、二、三等奖。延期课题未在10月1日前提交成果的不参与评奖。
(4)省经普办精选部分获奖研究成果,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或向有关报刊杂志推荐发表,并将论文收入《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论文集》。
(5)研究课题的版权为省经普办所有,研究成果未经省经普办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省经普办同意发表的课题论文,应注明“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字样。
(6)省经普办有权对研究成果进行压缩、提炼和改编。。
4.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5.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6.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1.关于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的招标公告
2.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方向
3.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
4.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
5.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6.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