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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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公示后,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注册并网上填报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申书)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活页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姓名+题目

3)《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申书)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活页

申请书、活页打包命名为:姓名+题目

3《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5月15日以部门为单位企业微信发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2.申报要求

(1)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申请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申请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

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

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3)专项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

应用研究和综合研究的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培育项目,如果是应用研究或综合研究,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如果是基础理论研究,要求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教育法治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

4.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

5.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6.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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