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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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山东省科技厅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登录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在线填报申报书先不提交审核,导出提交电子版材料,后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申报书》(需从系统导出)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项目名称)

(2)《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申报书》纸质版(A4双面印制)1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项目名称)

(2)《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 +汇总表)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59日以部门为单位企业微信发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2.申报要求

(1)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鲁科字〔2023〕143号),项目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仅能牵头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连续2年牵头申报省软科学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2020年(含)至今省软科学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规定》,同一科研人员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3)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4)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3号)规定,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5)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6)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2.申报指南查看方法、申报方法

3.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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