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纸质版(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8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
(2)《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6月13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评审完成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指导和研究职责。申报专项课题者,同年度不能申报红研中心其他课题。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红研中心课题在研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专项课题类别为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由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红研中心办公室共同管理。
3.专项课题题目文字表述可适当微调,但不能颠覆性修改。
4.成果形式: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理论著作及研究报告。
5.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底(以理论著作结项的,结项时间可延长至2027年6月底)。
6.结项要求:以红研中心课题或特约研究员身份署名,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所有结项成果名称都必须与课题选题直接相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以理论文章结项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字数2000以上);以学术论文结项的,在全国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以理论著作结项的,字数15万字以上,并正式出版(在显著位置标注课题名称、批准号);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需获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2篇且课题负责人排名前一。
7.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8.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9.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2.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3.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4.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