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公示后,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注册并网上填报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形式审查所需材料
(1)《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专项申请书)。
(2)《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专项申请书)。
(2)《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7月6日以部门为单位企业微信发给周晓阳,评审通过后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四、其它
1.申报人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2.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4年5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3.申请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
4.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
5.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6.严禁一题多报。
7.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邮箱:qdxy-jy@163.com
附件:1.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
3.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