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校内评审所需材料
(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书+姓名+项目名称);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评审书》电子版(命名格式:评审书+姓名+项目名称);
(3)《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申请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申报书+姓名+项目名称);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评审书》电子版(命名格式:评审书+姓名+项目名称);
(3)《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12月2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审核盖章完成后提交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有省级及以上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鼓励跨学校联合申报。
2.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完成以下任务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①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或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科领域论文1篇;
②公开出版专著不少于15万字;
③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发表1500字以上的学科领域理论文章1篇;
④撰写并提报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纳,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正面批示。
(2)一般项目完成以下任务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①上述(一)中任何一个结题条件;
②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学科领域论文2篇;
③在省级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1500字以上的学科领域理论文章1篇。
相关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并标注“教育部高校思政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2024年度专项研究课题(课题编号:xxxx)”,未注明者不予认可。
3.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4.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5.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项研究课题招标公告选题指南
2.选题指南
3.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申请书
4.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评审书
5.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