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4-12-02
  • 点击量:

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首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公示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最终版),推荐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校内评审所需材料

(1)《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命名格式:2024年度专项研究课题+姓名+青岛工学院

(2)《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2.校内评审通过后所需材料

(1)《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2024年度专项研究课题+姓名+青岛工学院

(2)《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将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于125日,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发送给周晓阳,审核盖章完成后提交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要求

1.课题申报人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人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

2.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案例集、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相关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且必须标注“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3.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若学院或部门提交2份及以上的,请部门内按书写质量排序后再交到科研处

4.禁止一题多报,同一题目不得申报多个课题

5.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晓阳           联系电话:82285177  

地址:行政中心B007     


附件:

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项研究课题招标公告选题指南

2.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报

3.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122



地址:青岛市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  电话:82285177